杭州市胜蓝中学星级社团拓展课程评选(暨校级社团先进个人)及考核奖励方案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我校社团拓展课程,激发各社团拓展课程的潜力,调动社团拓展课程的竞争意识,保证社团拓展课程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社团拓展课程活动质量,促进社团拓展课程活动竞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凡依规定程序成立的杭州市胜蓝中学社团拓展课程均有资格参加评比,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拓展课程不能参加评选:
一、学期初不能上交社团拓展课程纲要,学期末不能提供社团拓展课程活动手册、教案、活动集锦等的;
二、组织机构涣散的;
三、进行与社团拓展课程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四、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第三条 每学期评选一次,评比包括社团拓展课程自评、学校复评两个程序。
自评:各社团拓展课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整理本学期本社团拓展课程的各种材料,送交学生处。(注:材料包括社团拓展课程活动手册、教案、社团拓展课程纲要及总结、社团拓展课程活动集锦等)
复评:学校组成一个评审小组,对各社团拓展课程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质疑,社团拓展课程负责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学校结合社团拓展课程的上交材料确定评比结果。最终评比结果将上报校务会议研究,并存档备份。
第四条 社团拓展课程计入教师绩效考核。每年度评选出活动效果好、成绩显著的社团拓展课程授予"星级社团拓展课程"一、二、三星级称号。优秀社团拓展课程将得到校级通报表扬和奖励,并优先推荐参与上级精品社团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精品社团和精品课程以及指导学生获奖的,按照学校制度另外再奖励。
第二章 考核、评选细则
第五条 规章制度(10分)
拥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社团应拥有各项健全的规章制度使本社团朝正规的方向发展,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并作好记录本的填写整理。
第六条 年度活动(70分)
此项从社团主办或承办活动的次数和质量两方面进行评比。
一、活动次数(20分)
按年度计划活动的有基础分15分,在课余时间活动的酌情考虑加分。
二、活动质量(50分)
1.活动意义(10分):思想健康,紧扣社团宗旨,富有时代感,符合当前主流意识。
2.组织策划(10分):社团拓展课程计划、教案详细周密,切实可行,有新意,内容应考虑到可能的突发情况及解决方法。组织工作活动的任务落实,分工明确。
3.活动开展及效果(10分):秩序良好,进程中无不文明或影响活动进行的事情发生;活动流程衔接有序、顺利,无明显错漏;活动内容健康丰富,形式多样、新颖,质量高;切实按计划、教案执行,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4.活动规模(10分):根据社团拓展课程参加学生或服务对象(学生,本校教职工,社会人员)而定。引起强烈反响的全校性大规模活动每次加2分。
5.工作总结(10分):在每学年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交社团拓展课程活动手册、教案、社团拓展课程纲要及总结、社团拓展课程活动集锦等,内容详细、客观真实。
第七条 对学校社团拓展课程工作的支持情况(20分)
模范遵守学校关于社团拓展课程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有关的规定;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社团拓展课程工作的任务;准时参加校学生处召开的社团工作会议。
第八条 考核、奖励及处分
一、鼓励本校社团拓展课程参与社会竞争,扩大本校社团拓展课程的影响。如社团在区级及以上的评选中获奖即可加分,由各社团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1.一等奖:省、部级(5分),市、区级(4分);
2.二等奖:省、部级(4分),市、区级(3分);
3.三等奖:省、部级(3分),市、区级(2分);
4.优秀奖或其它:省、部级(2分),市、区级(1分)。
若同一项目在多个级别中获奖,只取最高分一项。
集体奖项按此标准加分,如无集体奖项,只取一个最高名次个人奖项,最高加分(5分)。
二、社团拓展课程要严格遵守有关学校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不能参加星级社团拓展课程评比并按照有关制度处理。
二、根据上述评分办法,每学年根据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星级社团(评为三星级社团的指导老师为校级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如下:
一星级社团拓展课程:100元
二星级社团拓展课程:200元
三星级社团拓展课程:300元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社团拓展课程获得奖励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材料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获奖励后半年内严重违反法律或有关校规,有重大过失的。
第十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杭州胜蓝中学校务会议。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胜蓝中学
2022-1-18